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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拟稿人:秦添  发布时间:2016-08-19  浏览次数:8854  发布者:耿胥

2008年启动至今,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活动已经开展了8年,活动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突出重点、求实创新、培养能力”的基本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公开立项、择优自主、规范管理”的程序,以项目为载体,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学生个人或者团队自主开展项目研究,强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团队精神和实践能力,兼顾“研究或者训练成果”,推动自主创业。

学校将正式组织开展第八届(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校级项目的申报工作,特对申报工作做要求如下:

一、    申报说明

此次申报的项目包括第八届(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采取同时申报、择优立项。第八届立项的校级项目作为2016年国家级和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培育项目,2016年国家级和上海市级项目根据第八届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结果,选优推荐上报,不再另行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安排在4月份)。

二、    项目申报的内容和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三类。

1、创新训练类:是前期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延续,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新训练类项目应充分考虑与课程设计、专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的衔接和结合;与准备参与的各级各类竞赛相结合;与探索构建学生创新能力训练体系相结合;同时,充分挖掘usrp优秀课题资源,推荐优秀的usrp课题申报大创项目。

2、创业训练类: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可结合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活动申报研究项目。

3、创业实践类: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三、    项目申请对象

1、创新训练类

1)立项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原则上为华东理工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

2)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4人(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专业、跨年级、跨院系联合申报。2012级学生若申报项目,请务必确保大四期间能持续参与项目研究。

2、创业训练类

1)立项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创新、创业意识的学生。原则上为华东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

2)项目团队有35人(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鼓励跨专业、跨院系,组成学科上优势互补的项目组。(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正式申报。已参加2010年和2011年大创项目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3)立项项目主要针对产品、技术、概念产品或服务。项目可以是:学生自己的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造产品、个人创业或服务;学校提供的教师或科研单位的产品或技术与服务;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后两者需通过授权的方式进行,并在提交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时,附带相关具有法律效应的授权文件。

4)立项项目要求科技类项目可以是各种发明创造,包括硬件制作和软件编写,产品模型应有一定技术含量,制作精细,有市场应用前景。服务类项目应适应市场需求,有较好应用前景;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策划与实施有创新性;有可预见的收益性。

5)鼓励学生根据自己已有的创新成果进行创业。

四、    项目申报要求

1.    立项原则:遵循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和探索性原则,但要充分考虑到本科生的实际情况,避免选题过大、内容过深,超出本科生的能力,否则不予支持。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

2.    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前期项目组要充分调研,并对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等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同时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3.    导师指导:每个项目必须配备1-2名相关学科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指导教师可由学生自聘或由学院推荐。指导教师应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保证和相应的实验条件。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

学院应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创新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

4.    创业训练:立项项目主要针对产品、技术、概念产品或服务。项目可以是:学生自己的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造产品、个人创业或服务;学校提供的教师或科研单位的产品或技术与服务;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后两者需通过授权的方式进行,并在提交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时,附带相关具有法律效应的授权文件。立项项目要求应用前景良好;可操作性较强;策划与实施有创新性;有可预见的收益性。

五、    项目申报程序

1. 1110-1125   申报阶段

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和指导工作。

此次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指导教师可以挑选适合本科生开展的项目,网上申报,供学生选择参与。鼓励学生出自个人兴趣、爱好和创意而提出的研究课题,自行组队参加,但需找好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网上申报。项目团队组建完成,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分成3类),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并且由项目负责人准备答辩。

2. 1125-124  学院初评阶段

各学院组织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训练类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和公开答辩,确定具体推荐项目及推荐排序;学院的项目初评工作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项目组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项目申报书,并且网上提交最终的word版项目申报书。

创业训练类项目由学校团委组织评审和答辩。

3. 125-129  学院材料提交阶段

经主管院长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将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原件和电子版)及推荐项目的信息汇总表格(纸质版原件)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

4. 1210- 1214  学校立项阶段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审,确定立项项目并进行校内公示。

六、    其他说明

1.         此次的申报立项工作采用网上操作形式,具体的使用说明请查看附件。《大学生创新实践网站使用指南-指导教师》和《大学生创新实践网站使用指南-学生》。

2.         未被立项为2015年国家级和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项目,需要重新在系统上申报,并参与评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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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 教务处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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